各有关学院、部门, 各位老师: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共同做好此次申报工作。
一:申报须知:
1.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指南》于2014年1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2. 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3. 部分政策调整: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以下为与我校申报工作相关的部分摘要,全文详见《指南》。
(1) 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 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4. 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填报注意事项
1.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需要开通账号的申请人于1月12日前将姓名、电子邮箱通过科研秘书发送给科技处。 请确保电子邮箱的正确性,其将作为新增用户的登录帐号。
2.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
3.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4.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访问、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5. 各学院需按时上报的正式材料包括:
(1)申请书纸质材料全部一式2份,正反打印(除签字盖章页外),单面打印不予接收。
(2)申请书电子版本(在线填写不需要)。请务必检查保护,并以“申请人姓名”+“版本号末三位数”命名。
(3)项目汇总表。
三、工作进度安排:
阶段 |
时间 |
内容 |
一 |
2013年12月15日-2014年1月10日 |
各学院组织校内专家初审、修改。 |
二 |
2014年1月10日-2014年3月1日 |
各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审核、修改。 |
三 |
2014年3月1日 |
负责人将材料报送相关学院,学院进行形式、限项审查。 |
2014年3月7日 |
各学院将材料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受理。 |
四 |
2014年3月13日 |
科技处将经过审查、修改的材料报送基金委。 |
联系人:管丽丽 张红梅
电 话:86596003
科技处
附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2.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预计2014年1月中旬发布)
3.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陆下载)
4. 项目汇总表(2014)
5. 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